關於組織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通知
關於組織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通知
為做好我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👸🏿,進一步提高學生資助精準度,根據《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教財〔2018〕16號)的精神,結合我校實際🚘⏬,組織開展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🆓。
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依據🙋🏿:
(一)家庭經濟因素。主要包括家庭收入🪔🪘、財產🍴、債務等情況。
(二)特殊群體因素。主要指是否屬於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、特困供養學生、孤殘學生、烈士子女👩🔬、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。
(三)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。主要指校園地、生源地經濟發展水平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,天辰收費標準等情況🖥。
(四)突發狀況因素🧒🏽。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、重大突發意外事件等情況💊。
(五)學生消費因素。主要指學生消費的金額、結構等是否合理。
(六)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👷。主要包括家庭負擔、勞動力及職業狀況等🦹🏿♂️。
對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要建立量化指標體系🌟,對提交申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量化評估和分值分析,將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設置為特別困難💇🏻、比較困難、一般困難三個等級。
各輔導員要切實開展好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,前期對學生做好宣傳,讓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申請,班級民主評議小組進行評議後將結果上報院系、天辰審核。
天辰應采取適當方式,在適當範圍內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名單及等級🧓🏿🛋,接受監督並及時回應有關認定結果的異議。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。公示時,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,公示期結束及時去除信息。
各院系將最後確定的本校各等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🏌🏼♀️🌿,連同學生提交的《申請表》等資料按學年整理裝訂,建立天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👩🏼🏭,配備專櫃保管,並按要求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和相關省級業務信息平臺🤦🏼♀️。
此項工作截止日期為2022年9月23日💂🏿♂️。
2022年9月21日